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4-12-12 16:52 福建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45名(岗位详见附件10):
①类别Ⅰ高校及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及学科的博士后;
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及学科的博士后;
③世界排名前200境外大学(指近三年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大学,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5、6)的博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及学科的博士后;且有1年及以上的境外学习经历。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其中,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中共漳州市委党校)对象仅限符合①或②其中一种引进范围。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6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品学兼优,学业学术水平较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曾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获得校级以上学术奖励,或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其中,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引进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对应岗位的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安排在闽南师范大学、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等院校岗位工作,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同时,博士还可享受用人单位配套补助,并在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及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安排。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其中,闽南师范大学办理进入总量内控制手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5)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三)医疗类选优生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63名(岗位详见附件11):
①全国重点医学院校和重点中医药大学(名单详见附件3)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的博士后;
②世界排名前200境外大学(指近三年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大学,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5、6)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在相应高校工作且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相关高校的博士后;且有1年及以上的境外学习经历;
③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博士及博士后。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市直岗位引进对象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6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5)品学兼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曾参与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获得校级以上学术奖励或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引进后,安排在市属公立医院及各县(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公立医院工作,博士、硕士直聘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50万元、硕士研究生25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博士还可享受用人单位配套补助。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管理。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对于引进前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根据学位类别和专业等情况安排1-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纳入卫生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或优秀医疗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在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5)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四)企业类选优生
A:国有企业类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类别Ⅰ高校及相关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28名(岗位详见附件12)。
上述毕业生应为2025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品学兼优,本科以来须担任学生干部超过一年,任职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该类别工作的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引进待遇。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由所在市属国有企业给予相当集团总部中层正职级、副职级(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的薪酬待遇,特别优秀的,国有企业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可实行协议工资,由用人单位与选优生自主协定薪酬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2)管理考核。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2年合同。聘期满5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根据市属国有企业人员配备情况,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聘任市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级、中层副职级职务;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优先予以聘用。考核表现一般的,取消引进时职级工资待遇。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3)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4)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B:民企类选优生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云云
热门标签: 漳州教师招聘公告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蜀ICP备2023044056号-35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