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bei.hteacher.net 2024-12-24 16:34 湖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2.报考资格审核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规定,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通知报考人员补充。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要及时、客观、公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确定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因报名不足等原因导致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及笔试或面试后因个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合格(或面试合格)人数(达最低分数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需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核准后实施。
(二)面试
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对报考“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013)的人员,以及报名人数不超过50人的岗位人员,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人员,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1.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计分办法:面试总分为100分,评委评分低于60分或高于90分的须在《评委打分表》中注明原因。每个考场7位评委,7位评委现场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面试得分,面试得分当场宣布,经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考生需达到最低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3.面试考场分组:
第一考场 语文、英语、政治、地理
第二考场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第三考场 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
第四考场 特殊教育
4.面试内容:考生对教育政策的理解,岗位工作态度,个人职业规划,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水平等。
(三)笔试
确定笔试人选名单。对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人员,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笔试;对报名人数不超过50人的岗位人员,面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入笔试。
笔试科目: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为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以及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等方面能力;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为教学论与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范围内的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五)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其中报考研究生专岗“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笔试和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成绩及“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也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备案、选岗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部分高中岗位涉及县一中、县二中两个学校的,根据各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录聘后,签订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本县域内服务教育期限不少于五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招聘公告中涉及报考条件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随县教育局0722-3339196、随县人社局0722-3339607)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校园专项招聘工作接受随县纪委监委监督。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722-3569037
附件: 附件:随县县直学校2024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45名).xls
随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24日
原文标题:随县县直学校2024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www.zgsuixian.gov.cn/zwgk/zc/qtzd/tzgg/202412/t20241224_12856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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