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5 17:28:41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和要求。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条件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
1、在职教师:
(1)省特级教师经考察通过后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2)普通在职教师只进行面试,面试的项目有:说课或上课;答辩。以说课或上课成绩的60%、答辩成绩的40%计入总分;依据考核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应届毕业生:
(1)如果招考职位为1人,报名人数必须达5人(含5人)以上才予以开考;如果招考职位为多人,报名人数超过招考职位数5人以上方可开考。
(2)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须先通过笔试,再进入下一轮的面试;报考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须通过才艺展示,再进入下一轮面试。参加面试的人数原则上是招考职位数的3倍。
(3)面试的项目有:说课或上课,答辩。以说课或上课成绩的60%、答辩成绩的40%计入总分;依据考核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考察和体检。根据总成绩每个岗位按1:1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领导研究。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七天。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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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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