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5 17:28:41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聘用待遇
(一)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0届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开发区同类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自主择业。
(二)根据淮开管发〔2011〕13号《关于印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省以上学科带头人给予一次性安置补贴10万元,经考核优秀的每月给予1000元的岗位津贴。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事业局会议室(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1312室)。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填写好报名表和获奖情况统计表。
2、在职教师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应职称证书及学校聘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成绩、任职经历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2寸免冠彩照3张。
3、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奖学金证明、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2寸免冠彩照3张,其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在录用前审核。
4、报名费为100元。
咨询电话:0517-83181201
监督电话:0517-83718789
七、本简章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报名表
2、获奖情况统计表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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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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