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6 11:01:28 [您的教师考试网]
(2)属2011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学校提供的2011年能够如期应届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经审验盖章确认);
⑦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
(3)属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经审验盖印确认);
⑦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
⑧已获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属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预审资格,按省教育厅通知办理,预审材料和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学校提供的2011年能够如期应届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经审验盖印确认);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
(5)省教育厅委托高等学校对本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和材料初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必须提前在网上通知申请者。在现场确认时,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
受理学历认证部门: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面试试讲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1年7月1日前完成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在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中,要严格执行《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1年7月1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试讲。其中,属本科职教师范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试讲由学校承担,具体办法和地点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先予试行。
体检和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通知申请者。
(四)上网认定,发放证书
对2011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当年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上网查证或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1年7月18日前上网认定其教师资格,7月2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
各级教师认定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早启动认定程序,加快运作,力争7月初先将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发到学生手中,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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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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