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31 09:03:17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须在面试开考前三天向区招聘领导小组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在面试确认时对面试人选的资格进行复核,2011届毕业生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学科同一课题。
4、面试办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5、计分办法:说课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每学科评委由7人组成,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核
1、考核对象: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职位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进行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
2、考核办法: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3)。
(五)体检
1、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执行。
(六)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因考核、体检、聘用环节出现被淘汰或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分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4年内不得擅自离岗,若擅自离岗的其个人人事档案必须满4年后方可转移。申请调往外县区的,按照当年度教职工调配政策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秀屿教育信息网(http://xyq.ptjy.com)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1、秀屿区201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2、2011年秀屿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新任师报名登记表3、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审查表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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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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