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6 09:54:22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考试办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办法: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讲课,下同)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分,面试占4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内容为各科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的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规定加分,加分加在笔试成绩上。
(二)笔试时间: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各科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时间:2011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四)笔试和面试地点:阳春市实验中学,地址: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120号。
五、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择岗和聘用
(一)成绩公布和体检。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阳春教育信息网、阳春人才网公布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的总成绩须60分以上。总分相同的,按面试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自理。
(二)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中的要求进行。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阳春人才网和阳春教育信息网的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择岗、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人员按应聘类别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岗(总分相同的,按面试分从高到低确定择岗次序)。同时,报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获聘人员纳入公办教师编制管理,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待遇。
因体检、考察、个人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且递补者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六、本公告由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省阳春市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阳春市教育局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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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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