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0 09:09:16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同于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方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考生为资格审查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审查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要求笔试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均须到资格审查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审查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3、须提供的材料
(1)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有以下情形的提供相应材料:
①属2010年、2011年深圳生源毕业生的,须提供与学校签定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者落款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以后的推荐表(已派遣的提供相应学历证明即可);属2010年、2011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职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已派遣的2011年市外户籍毕业生只须提供相应学历证明。
②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职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2),该表在资格审查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
(2) 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 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福田区教育局联合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按照招考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合格者给予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组织、福田区教育局具体落实。试题由福田区教育局命制,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3、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X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Y代表该职位拟聘人数, Z代表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
(一)X≥3Y,则Z=Y(X>3Y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二)若X<3Y,且X/3刚好为整数,则Z=X/3;
若X<3Y,且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位,其中若取整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例如:某职位拟聘人数(Y)4人,经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X)的只有8人,则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Z)为3人(8/3+1=3.67,取整数)。
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经用人单位考察不合格的,报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后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专栏”网站上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的有关规定的,由福田区教育局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审核审批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考由福田区纪委(监察局)选派工作人员参与。
(二)本次招考相关资历及年龄要求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1年6月30日。
(三)拟聘人员统一到福田区教育局报到,由福田区教育局根据其本人专业及资历情况安排到福田区属各学校,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由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福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ft.gov.cn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3、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六)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82918332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
附件2:《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福田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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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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