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2 11:43:38 [您的教师考试网]
4、报名人员属于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①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若毕业学校未来得及发放毕业证等证件,则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证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名称、是否为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及能否按时毕业等,证明仅由系或二级学院出具的无效)和经学校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这部分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②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报考者获得省部级表彰或省级“双优生”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已就业者须提供县级以上人事管理部门鉴证的,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在我县公办学校担任临时代课教师25年以上报考者,代课年限由从教学校(中学或中心小学)和所在乡镇学区管理小组出具详细的从教证明材料,初选者另需提供每年5月份、10月份原始工资花名册的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必须如实填齐填全《招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具体见《报名须知》),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证书和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自动取消参考资格、已被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
②今年我县教师招聘指标分解到校,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分配。所有报名者在报名时均需填写《分配学校志愿表》,具体填写办法见《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③报考中学层次的必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凭初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只能招聘到初中学校任教);报考小学和特教学校层次的必须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教学校者其所学专业还必须是特殊教育类。
报考者应根据所持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报考相对应的考试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学科),若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无招聘计划的可自愿报考同层次相近学科。持幼儿教师资格证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④报名者在报名时先要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每位报考者应及时到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费用90元(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
(二)开考比例的确定
1、紧缺学科音乐、美术、体育、特教和中学层次的地理、历史、政治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2:1的比例,其余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3:1的比例,若达不到上述比例,则调减或取消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招聘计划,并将调减或取消的计划调整到其他学科。对少数因专业特别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开考。
2、若特殊教育层次招聘计划未满,则将空出计划调到小学层次,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依次递补;中、小学层次若某学科招聘计划未满,所空出计划依次在本层次中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的顺序,以每学科1个名额为限依次递补。各层次各学科依次递补后还有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将调减出的计划调入到同层次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学科,以每学科1个名额为限依次递补。
3、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宿松县人民政府、宿松县教育局等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2011年7月21日6:0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适当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9日上午9:00-11:30。
7月28日考生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每个学科均考公共知识、所报学科的教材教法和专业知识两个方面的内容。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者对教育法律法规及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教材教法和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者作为中学或小学教师应具备的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的能力;报考特教岗位的,其教材教法和专业知识考小学层次的语文和数学知识,语文、数学分值各半。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每个学科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公共知识、教材教法各10分,专业知识80分。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8月3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凭本人身份证在8月3日至8月4日下午6:0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成绩单,若需查卷在人事股领取查卷申请表,自愿申请查卷。县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集中查卷。
5、加分事项
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凭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经规定程序审核后,符合条件者按政策规定笔试成绩加分。有关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②在我县公办学校临时代课教师25年以上的考生,在笔试得分的基础上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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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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