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2 11:43:38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人社、监察部门监督参与。面试试题由县教育局统一命制。面试方案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制定、实施。
2、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各层次、学科岗位计划数依照笔试成绩,按1:1.5(尾数进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总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4、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宿松教育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切线原则与方法
1、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规定的比例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分层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下述第2条规定取舍)。
2、若切线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按下列顺序取舍:a.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先;b.获省、部级表彰者优先;c.省级“双优生”优先(b、c均不包括学校表彰);d.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e.以考生身份证上的年龄大者优先。
(六)复审和考察
对已确定的初选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围绕初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一步审查其是否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若发现所承诺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招聘。
(七)体检
初选人员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汇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和招聘结果提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宿松县政府网和宿松县教育网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教育局办理聘用人员的报批手续。
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经查证被取消资格或自愿退出招聘的,其空出名额在本层次本学科内依次递补,若本学科无员递补,其空出名额依次在本层次中按本公告第六条第(二)点第2小点规定的学科顺序和限额要求依次递补。因上述情况出现招聘计划调整,各层次各学科分配计划作相应调整。
(九)分配原则
1、招聘中学层次的人员按分科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取19名到高中任教,若分数相同,则按本公告第六条第(五)点第2小点规定取舍;其余44名到初中任教(凭初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只能在初中学段排名)。招聘小学层次人员全部到小学任教,招聘特殊教育层次人员全部到特教学校任教。
2、明确到中学或小学任教人员,由县教育局在同一层次同一学科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并列,则按本公告第六条第(五)点第2小点规定取舍)确定具体任教学校;
3、聘用人员在任教学校必须工作3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4、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每一聘期三年),县人社局鉴证;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县人社局批复后15日内不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其空出名额按上述第(八)项规定办理。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招聘的具体工作。县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在操作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给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载打印,也可凭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附件:1、宿松县2011年教师分科招聘计划表
2、宿松县2011年高中教师招聘计划表
3、宿松县2011年初中教师招聘计划表
4、宿松县2011年小学和特教学校教师招聘计划表
5、宿松县2011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含报名须知)
6、宿松县2011年教师招聘分配志愿表(含填报志愿须知)
7、宿松县2011年教师招聘报考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表样)
8、宿松县2011年教师招聘报考人计划生育证明(表样)
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
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分科计划表.doc
2011年教师分配计划(到校).doc
附件5、6、7、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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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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