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5 17:46:0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考试
1.笔试(共200分)
笔试形式:闭卷。
笔试科目:(1)公共教育理论(50分);
(2)学科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内容范围:(1)公共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知识。不分学段和学科,统一试卷。
(2)学科专业知识: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知识(含教材教法);其中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为高等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乐清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2.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分数和附加分合计成绩按岗位需求1:1.5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面试入围对象。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已参加笔试的对象全部进入面试;如遇与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届时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专业技能水平(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技能展示)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说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面试、说课规程另行发布。
(四)审核、体检
1.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初定入围对象并予以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以下列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高分者,(2)笔试成绩高分者,(3)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4)全日制学历高者。
若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采取末位淘汰办法确定初定入围对象。
2.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等),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明确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自负。
4.报考对象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考试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或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学科聘用指标缺额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教育网予以公示。
2.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按成绩高低为序在市教育局需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放弃择校的,招聘缺额不予递补。
3.被聘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聘用对象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校报到。对迟到一周者进行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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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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