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6 10:35:4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教育网予以公示。
2.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按成绩高低为序在市教育局需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放弃择校的,招聘缺额不予递补。
3.被聘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聘用对象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校报到。对迟到一周者进行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四、关于提前聘用有关工作
(一)对象
具有乐清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省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或教育部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11年7月15日带相关材料(见附件3)到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报名。逾期视为放弃提前聘用。
(三)审核聘用
1.市教育局根据需求进行审核。
2.双向选择。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者发给“双向选择”证明,在全市有需求的学校进行双向选择,与学校达成就业意向后,7月20日前由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3. 聘用。经体检、审核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
五、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乐清教育网(www.yqer.cn)上发布,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六、为加强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举报电话:62522082、62521704(市教育局)、61882271(市人事局)。
七、本公告由市教育局、人事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2011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2、乐清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情况审查表
3、2011年乐清市提前考核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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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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