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7 09:21:00 [您的教师考试网]
Ⅱ.综合考察:由面试组对参加专业测试(试讲或答辩)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进一步了解应聘教师的基本情况,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确定综合考察成绩。
7、提出拟招聘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组会议,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最后成绩低于75分以下的人员,即使为所报岗位第一也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所报岗位空缺。
对报名比例不达3:1,且经教育厅、人社厅批准组织招聘的岗位,综合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
8、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对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余岗位是否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9、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并在学校网站、省教育厅网站和省人社厅网站上公示7日。
10、办理手续:对公示无异议人选,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协议与就业协议,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派遣就业等相关手续。
五、其它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未按时报到者,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及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监督检查: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分开的有关规定,监督组将全程参与招聘教职工的过程,实行民主监督,同时邀请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参与检查、指导。
2、招聘录用的教师来我校工作后,必须严格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如在工作中发现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有严重问题,并经多次谈话无明显改变者,或在应聘过程中向学校隐瞒个人不良状况者,学校将有权随时解聘,劝其离开学校。
3、凡与应聘者有直接或间接亲属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提出并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地址:太原市坞城西街九号 山西大学附中校办
电话:0351-7073436 0351-7045561 传真:0351-7065758
附件:1、山西大学附中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可点击下载)
2、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要求与条件
山西大学附中2011年招聘教师岗位要求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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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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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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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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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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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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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初中
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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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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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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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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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2011届毕业生,本科与研究生毕业学校均须为211、985院校或省部共建大学,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有中学教学经历者优先。
2、具有十年以上中学教龄的在职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者(曾荣获省、市级名师或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或中、高考成绩在当地名列前茅)年龄可适当放宽2-3岁。 |
高中、初中
数学教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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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硕士
|
数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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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物教师
|
1
|
本科或硕士
|
生物类
|
|
高中、初中
英语教师
|
1
|
本科或硕士
|
英语类
|
|
高中化学教师
|
1
|
本科或硕士
|
化学类
|
|
高中物理教师
|
1
|
本科或硕士
|
物理类
|
|
合计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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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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