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5 09:53:54 [您的教师考试网]
3、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提交130×160像素照片电子版一张。资格审查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对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一经查实,自报名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录用主管部门均可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4、报名信息录入: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于2011年9月6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考者信息及照片录入《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5、此次考试不向报考者收取报名考试费,考试费用由各县市按红人社发(2011)279号文件的规定,于9月17日上交州定向招聘代课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打印及发放准考证
定向招聘准考证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录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负责打印,打印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0日。各位报考者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9月22日。特别提醒:请各位报考者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地点、时间和考场规则,以免耽误考试。
五、考试方式及科目设置
1、此次定向招聘考试科目为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
《小学语文》2011年9月24日上午9:00至10:30。
《小学数学》2011年9月24日下午3:00至4:30。
3、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州定向招聘代课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上公布。
4、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代课教师,凡教龄满一年的加0.5分。教龄计算方法采取月对月,不满一年的不得加分,根据实际教龄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审定加分分值。代课中途间断的教龄,扣除间断部分后可以合并计算,教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31日。各县市教育局于9月6日前将加分情况上报州定向招聘代课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拟招聘人员的确定
1、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加分。
2、此次定向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所有符合条件审核通过的报考者均可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以县市为单位,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根据各县市招聘计划,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说课方式,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最后由各县市教育局采取分配的方式确定具体拟招聘单位。
3、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报考者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核(政审)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考核(政审)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5、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报考者提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体检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被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云南省教师招聘考试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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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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