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1 10:13:15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问:如何咨询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问题?
答:1.申请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各市咨询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025-84455501
无锡市教育局:0510-82704172
徐州市教育局:0516-83711218
常州市教育局:0519-85681336
苏州市教育局:0512-65224079
南通市教育局:0513-83556750
连云港市教育局:0518-85822299
淮安市教育局:0517-83663188
盐城市教育局:0515-88228661
扬州市教育局:0514-87361119
镇江市教育局:0511-85366042
泰州市教育局:0523-86999829
宿迁市教育局:0527-84389651
2.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向所在学校的人事部门咨询。
八:问:具备专科以上学历认定教师资格,是否受所学专业的限制?
答:原则上与所学专业一致,如不一致需补修并且通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九:问:如何确定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
答: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的人员可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任何一门学科。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的人员只能申请幼儿教师资格。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时的学科原则上应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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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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