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1 10:13:15 [您的教师考试网]
十、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哪些程序?
答:1.
申请面向社会认定的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补修考试和报名(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证明在学校所在地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补修考试和报名);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咨询具体的岗前培训和报名安排;
2.申请人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 (www.jste.org.cn 或 www.jste.net.cn ),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点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思想品德、身体状况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
4.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公布认定结果,并通知申请人;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存入当事人人事档案,其余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作认定记录。
7.具体相关问题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届毕业生请咨询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十一、问:江苏省2010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1.
2009年11月30日前,各地通过本地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向社会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咨询电话、报名地点、考试、认定流程等工作安排。
2. 2009年12月初,各地组织考试报名工作。
3. 2010年2月27日,省举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4.2010年6月底前,各地完成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员的体格检查、材料受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证书发放等工作由各省辖市教育局自行安排。
十二、问:哪些人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报名?
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也可按社会人员报名认定其它类别的教师资格。
十三、问: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答: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或“教育”字样,需由申请人提供加盖相应高校公章的当年作为师范生录取的招生名册,并且提供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十四、问: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之前,需参加哪些测试?
答: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报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未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人,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上一篇: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指南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