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6 08:45:5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笔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上课两个阶段进行,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笔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基本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区教育局不指定相关参考书和范围,也不组织相关辅导)。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三科者另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该类考生待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后,将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按4:6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阶段成绩。
根据第一阶段成绩高低,按学科需求数的1:3确定进入第二阶段上课考核人员(人数不到1:3的划基准线,基准线为60分),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第二阶段考核,
2、第二阶段:上课(满分为100分)。
考核内容:课堂教学的基本能力,备课、把握教材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现场答辩能力等。
两阶段考核结束后,将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按4:6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科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入围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其中“学前教育”教师还应参照原国家教委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符合要求的入围人员,由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录取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入围人员,根据滨湖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的需求到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用人单位根据面试结果,作出最终录用决定。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 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在体检与签约过程中因故出现的空额,则在同一专业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 延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并办理相关的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2年7月底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新录用人员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见习期(初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滨湖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纪律与监督
教师公开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0510—81178052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纪委: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下载,并如实填写)及其它相关证件;近期一寸照片2张。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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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无锡市滨湖区招录新教师岗位简介表.doc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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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无锡市滨湖区新教师招录报名登记表.doc |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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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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