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4 14:55:32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8:00—下午4:30。
(二)报名地点:
嵊州市人才市场(东南路596号)。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报名应提供户口迁移证、报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尚未拿到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学历证书的,可以凭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但凡考试后被聘用的对象,须各证齐全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社会其他人员:
报名时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三)有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需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职业高中招聘的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证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
(五)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可根据自己的志愿报考具体的一门学科,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现场资格审定和确认,不得更改。
六、公开招聘办法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学科根据招聘指标数,按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招聘的各学科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1.5比例,酌情核减招聘指标。
(二)笔试
1、应聘普职高(文化课)、小学、幼儿园教师
笔试科目及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标、教材教法等。根据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2)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报考的本学科专业知识,高考难度。
二门学科采用一张试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部分占30%,学科专业知识部分占70%),合格分为60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
2、应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高考难度。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以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方式:
普职高(文化课)、小学、幼儿园教师及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实践操作能力(汽车维修与检测技术专业按高级工技能等级测试水平、机械专业按数控技术高级工测试水平、烹饪专业按烹饪高级工测试水平测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各招聘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在同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聘用对象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发现拟聘用对象的学籍档案及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开招聘政策加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内)。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资格确认结束以后不再受理,加分对象经审查后在面试之前公示。
八、工作单位(学校)的落实
被聘用对象的工作单位(学校)的落实 ,初定在8月份推出。拟聘用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放弃已选择岗位,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择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待遇
(一)凡聘用后,五年内不得调动,工资待遇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新聘用对象全部实行人事代理。
(三)聘用人员按《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规定
(一)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且毕业后未撤销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职业高中招聘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3024419,接受社会监督。
本招聘简章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3332036。
附:
2012年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注:
应聘者须于2012年7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持本人身份证到教体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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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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