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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区2012年下半年招聘35名中小学教师公告(2)

2012-08-02 18:47:01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填报信息、资格初审、缴费

1.公开考试招聘网络报名

(1)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30KB,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12年8月2日至8月1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咨询。

(3)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8月3日至8月1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8月20日至8月24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5)岗位调整。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3:1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予以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2.直接考核招聘现场报名

(1)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绵阳高新区2012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见附表2),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2)提交材料。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需提供已填写完整的《绵阳高新区2012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电子文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30KB,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或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初审后,原件退还报考者,复印件留存备查。代报名者须带齐报考者所有证件和材料(包括复印件),并携带报考者的书面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如因代报名者填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错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者须现场签订书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请人代报名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

(4)缴费。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科目考试考务费80元。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并缴费人员,于2012年9月12至9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6)岗位调整。直接考核招聘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予以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3.特别提示

报考者在招聘期间(笔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公开考试招聘分为笔试、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直接考核招聘进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0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分为《综合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2.笔试时间

2012年8月25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加分

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加分。参加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笔试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条件。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2年9月3日--4日9:00—17:00时向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67号温州商贸广场,乘2路、15路、70路、72路公交车在温州商贸广场下车或乘801路公交车在布鲁斯国际新城下车)提交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关于服务年限、服务单位、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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