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5 13:46:39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xrsrc.gov.cn)。报名时间从2012年8月22日8:00至8月28日17:30止。
报考人员登录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按学段学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濉溪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面试资格。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2年8月30日前登录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12年8月31日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需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银联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9月4日17∶00之前在网上按安徽省物价局《 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因达不到竞争比例而取消的岗位于2012年9月6日在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sxrsrc.gov.cn)、淮北市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等网站发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两网站进行发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9月7日9: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考务费退还本人。
报考人员于2012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9:00从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xrsrc.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共2科,分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目共一份试卷,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于2012年9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分,公共知识占30分。
由安徽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报考人员,凭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经安徽省统一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9月24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加分审核。加分审核时:
(1)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其中2010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
(2)“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须携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其中201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携带服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同时加盖市级“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管理办公室印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1.5(由此产生的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进为整数)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10月16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10月17日至10月18日的工作时间到濉溪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及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除上述材料外,报考人员中:
(1)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
(2)属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中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信息。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10月19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10月22日,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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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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