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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采取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体育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占60分,面试占40分。其中体育学科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占50分,面试占1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40分。考试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合格,不予录用。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成绩等具体事宜将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海曙教育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由海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2、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继续聘用。
4、按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家庭贫困考生凭民政部门证明免收考务费。
5、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shs.haishu.gov.cn)和海曙教育网(http://www.hsedu.com.cn)。
咨询电话:87195724,87291890。
监督电话:87195727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纪委办)
附件1:报名材料清单.rar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二O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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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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