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需求和条件,学校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www.fjmzw.com)上公布。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资格。
4、初定于8月中旬在本校举行招聘面试活动,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面试的地点、面试的形式和内容及相关要求等将提前一周以上在本校网站上陆续公布。
四、考核
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小于1:1比例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以上;参加面试的人数超过1:1比例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以上。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
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负责。
六、政审
将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应聘者组织政审。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
七、聘用、递补
体检、政审通过者,确认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网站公示七日无异议的,报学院审批。经学院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
若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原则上按合格线上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待遇
经学院聘用后,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月工资标准和有关社保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和“五险一金”的社保待遇;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与校内在编人员同等参加学院的考核和职务晋升,并享受职务晋升后的月工资待遇。
九、监督举报电话:0594—7659335、7663963
原标题:2015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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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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