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专项公开招聘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专项公开招聘,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选。
30. 体检工作由谁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体检的文件有哪些?
体检工作由各地人社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确定。依据文件如下:
《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
《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
31.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32.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是什么?
各考区咨询电话及邮箱:
韶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751-8728321,0751-8728393;
邮 箱:sgrsjsgk@163.com
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752-2890757
邮 箱:hzsg2890757@163.com
汕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660-3383663,0660-3393252;
邮 箱swrssyk@163.com
茂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668-2976950
邮 箱:gkzp0668@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33. 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如何?
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