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山西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63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11月9日8:00—11月13日18:00。

  5、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通知单、面试要求等相关事宜以公告的形式,届时在区人社局网站发布。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6、综合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在区人社局网站进行综合成绩公示。公示期三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监察室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体检考察与聘用阶段: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的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由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调阅查看本人人事档案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3、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区委、区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的拟聘人员,由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合同。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机构工作。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订5年服务期以上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不按时到岗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咨询和监督

  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招聘考试过程相关信息公告,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运城市盐湖区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359—8674777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 0359—2660316

  区人社局监察室 0359—2278530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运城市盐湖区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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