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5 14:03:24 [您的教师考试网]
体检、考核和聘用
1、根据报考的职位,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按报考职位数1:1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当招聘录用岗位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分相同且面试合格者,报考中小学教师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同分同录。
3、当出现个别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录用岗位空缺时,先按同类同专业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出现招聘录用岗位人数不满时,按类别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受专业限制依次递补。
4、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等免笔试对象面试合格者,按招聘录用岗位优先录用。当以上对象出现超招聘录用岗位人数时,将再进行教学技能考核,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其中:拟录用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可根据我县各类学校需求,任其在城区或农村选择相应的学校任教。
5、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
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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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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