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2 11:06:00 [您的教师考试网]
笔试加分办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招远市驻军的现役军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且按规定批准随军的,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加5分。同时具有两项加分项目的考生,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重复加分。其中已享受加分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岗位,笔试均不再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2013年5月6日8:00—17:00工作时间内,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泉山路106号)四楼人事调配科办理笔试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有关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和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笔试加分审核手续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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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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