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2 11:08:15 [您的教师考试网]
笔试
⑴内容:
①教育类 笔试内容包括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政方针、教师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任教学科的高中段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教学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②卫生类 笔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其中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统一分为5类:临床医学、病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统一考试西医临床试题;药学、西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剂统一考试药剂试题;中医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技术统一考试中医临床试题;护理、高等护理、护理学、中医护理、英语护理、高级护理、国际护理、助产(士)、高级助产、高等助产统一考试护理试题;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考试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80%、法律法规占2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③其他类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一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分别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⑵时间:2013年5月11日
上午:9:00—11:00教学基础知识(教育类)
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类)
9:00—12:00 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其他类)
下午:2:00—4:00 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类)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⑶地点:见准考证。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所报考单位、岗位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名单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为1:3;5-9人为1:2;10人及以上为1:1.5(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和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可免收面试考务费。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远市泉山路106号) 二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下面所列)。在指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齐的,视为面试弃权。考生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过程中,应随时登陆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原因未看到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内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除此之外,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限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办理就业手续的,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如: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见简章中笔试加分办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出具的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面试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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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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