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对音乐的实践性操作,培养对音乐的表现、创造
音乐的学习没有止境,培养一种兴趣更加重要,使学生具有学习音乐的需求的同时,能主动去表现音乐,进行音乐创作。学生对音乐教育活动的参与给音乐教育教学提供了很大的创造空间。创造力也应在实践中去培养和形成,就像幼儿画画一样,不能等到幼儿会画笔直的线条时,才让他去画方方正正的桌子。这样的行为,不符合人天生具有的创造能力及创造心理,也是对人的创造力的一种漠视和压制,久而久之,会使人的创造力减退和衰竭。
我们应为学生提供实践场景和教学环境,使他们对学习音乐保持积极的态度,通过实践,去表现学生内在的创造力,应立足于大量的音乐活动,调动学生的创造力。例如进行音乐童话的创造,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会积极地投入到音乐创作中去,运用和发掘已有的和未学习过的音乐知识,去创作不同节拍、旋律、色彩的音乐角色,运用不同的表现形式,采用不同的乐器去演奏等等,使学生尽情发挥、创造性地进行音乐知识的整合,更好的表现音乐,创作音乐。
三、加强音乐与相关文化的结合,加强不同学科教育的综合
学习归根到底是一种能力的提高,音乐的学习使学生的审美能力、个性品质得到好的发展,作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应积极主动地完成不同类型知识的综合运用,这也是评价一个人的能力的标准。例如进行一个音乐剧的创作,除了音乐不同方面知识(曲式、和声、配器、演奏形式等)的结合、重组外,还必须与美术、舞蹈、服装、戏剧、文学等学科进行积极的结合,才能很好地把握音乐剧的发展和成功,在这种氛围中,音乐与各学科的交融、紧密结合,产生共同的审美功效,体现音乐的价值。这里也体现了《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进行创造--发展个性--体现评价,使音乐学习更好地持续下去。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在音乐教育过程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只有积极探索,才会走向新的台阶。以上对音乐教育的看法也许很不成熟,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积极实践,加以完善和提高。
参考文献:
李济英 著 《世界教育发展趋势》 北京大学出版社
《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修海林 著 《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
《中外教学研究》2005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