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考核招聘15人启事(2)
2015-01-01 11:05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 考核成 绩从高 到低依次 确定进入资格 复审环 节的人员应提 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 证件原件和 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的 学历、学位证书 需取得教育部学 历学位认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相关科研成果证明;
4.相关获奖证书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 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结合本行业需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若学院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学院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2015学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4-2015学年度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热点推荐:>>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最全备考指南
>>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备考资料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