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0人启事(2)
2015-01-27 11:04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4.部门实习
面试、试讲通过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1至2周的实习,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实习结束由用人部门出具应聘人员考核鉴定,考核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5.心理素质测试
面试、试讲通过人员可参加心理素质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体检
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公示
通过本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8.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1、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对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心理测试或体检须提前说明,征得组织者同意后,可单独组织考试或体检。无故不参加心理测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4、我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五、联系方式
电话:51511013,简历请发至zp@bgy.org.cn。
我单位主页:http://www.bgy.org.cn/
原标题: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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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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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