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拟聘人选的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派出的招聘组进行现场加试面试决定。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意向人选,并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本人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资格复审和体检
资格复审和体检由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和体检时间与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进行,请签订协议的考生适时上网关注有关招聘公告。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审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登记通知书、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资格。
特别提示:资格审核要求考生报考条件与招聘岗位计划一一对应,若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 “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这些专业之间变换了连接词的,如“及”换成“与”,或者最后一个“学” 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需要注意的是,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比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未纳入目录的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审定。
2、体检。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资格复审及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富宁政务网(www.ynfn.gov.cn)、富宁人社网 (www.ynfn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后,由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分配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做好指导协调工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纪委做好全程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并处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卫生系统联系电话:0876-6130263
教育系统联系电话:0876-6125007
(原标题:2015年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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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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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