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以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在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录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以及遵义医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遵义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校本部人事处联系电话:0851-28609555
珠海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0756-7623328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851-28609460
六、未尽事宜
由遵义医学院商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遵义医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贵州省遵义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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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