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免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必须经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核,报市教育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已入围面试的人选在百色教育网、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间与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2)提供材料要求:进 入面试范围人 选须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二 代 居 民身份证、毕业证和 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 格证( 应届毕 业生或 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人 员,还需提供单位、社区 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的《思想品 德鉴 定表》、 普通话 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合格 证明)、报名登 记 表、户口簿(报 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 的同意报考证明 (加 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 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 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入围面试的定向招聘在岗代课教师人选还 需提供在岗代课教师身份证明及累计教龄(从事教学工作)年限证明。此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核准,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 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教 师资格证等)及相 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形的,按 照公共科目 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3.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各县(区)的面试方案由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报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由各县(区)组织实施;市直学校的面试方案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在当天 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进行面试时,要成立面试评委组,每个考场由7名 评委组成。评委 由县(区)教育局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各县(区)面试评委要求在本市范围内县(区)与县(区)交流,每个考场交流评委不得少于30%。评委要 求具 备中级职称 两年(含两年)以上。招聘 学校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 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 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面试命题、时间与要求
面试的命题方式及内容:距开考前5分钟,各评委 组根据招聘岗位提供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进行现场命题。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全市统一(2015年6月19日前完成,具体时 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所在地。
面试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 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市教育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巡视员监督指导,同级纪检监察 部门派员进行全 程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场监督。
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报考计划聘 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广西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执行,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 到该考 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 入总 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并作为是否进入考核环节的依据。
四、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 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出现以下情形的,增加筛选条件或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免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由 县(区)教育局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加试说课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 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2015年6月30日前
(二)体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 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考生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 身体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