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说课、专业化、现场操作方式面试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0%;结构化方式面试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考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递补。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经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由复检小组人员和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复检结果。考生体检结果以领导小组指定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对象须在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考核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从考核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仁怀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七)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
(九)聘用后的职位构成需按照相关规定回避情形的;
(十)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一)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十二)规定的时限内未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的;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
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仁怀市人社局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含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