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本年度公开招聘笔试后各个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笔试 的内容及成绩公布
(一)报考硕士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均应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应聘硕士及以下岗位的,也需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二)报考校本部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英语》(满分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50分,英语50分)。考试内容为教师、教育相关的政策、法律、社会等知识和相当于国家英语六级水平(其中:外国语言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当于专业八级英语水平)。
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笔试内容另行制定。
(三)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硕士及以上“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 成绩政 策加 分:蒙 古族、达斡尔 族、鄂伦 春族、 鄂温克 族应聘 人员 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 考试情况划定 最低合格分 数 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 、最低 合格分 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 位所在教学单位负 责。资 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 人、联系电 话、举 报电话和 所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学校网站主页上另行公告。
(二)不参加笔试环节的博士人员,直 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 位应聘人员笔试 成绩由 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的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水平单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六)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我校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的方式:试讲(其中体育教师为试讲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当日内,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4.应聘硕士及以上“蒙汉兼通”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及回答问题;应聘博士“蒙汉兼通”专任教师岗的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并用蒙语回答2道问题。因本次我校本部招聘均为专任教师岗位,应聘其他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也必须用汉语试讲。
5.凡不进行笔试的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6.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相关要求
1.用人部门提前3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面试成绩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和考官公布。
2.面试须使用标准化考场。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