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对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的,须经教育厅、人社厅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数,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综合成绩要求不得低于7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专业知识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2)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其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3)按笔试成绩分专业排名,从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总分100分,评委根据评分标准打分。
(1)试讲(各专业试讲题目提前另行公布),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即兴回答问题,不超过10分钟。
(三)体检
1、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结合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报院党委会议审定。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我院校园网“公告”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弃权等情况而空缺出来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1、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2、学院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要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
3、招聘工作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4、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严格公示制度,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原标题: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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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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