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
考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总分,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县公证部门公证抽签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具体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届时请登录滨海人社网和滨海教育网查阅相关通知。
4.选岗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分学段、学科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总分相同的按上述办法确定选岗次序),签订协议。选岗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上午9:30,选岗地点在滨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海人社网和滨海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6.聘用
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须于2015年8月10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城人民南路383号,邮编:224500)。8月15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情形的,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合格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滨海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滨海县从教服务期未满五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监督
从事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滨海县人社局纪委、教育局纪委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515~89196016,县教育局0515~84224990。
五、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教师招聘相关工作咨询电话为:
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联系人:赵明路;
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联系人:周立新。
原标题:滨海县2015年中小学教师补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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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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