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方法:考试采取文化考试(或专业测试)的办法。
1、文化考试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8:30—10:30,参加考试人员于8月11日下午 3:00 —5:00凭本人身份证到实验初中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安排在余江四小。
2、文化考试内容范围:分学科考查现行初级中学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教材教法及课程标准(其中文化基础知识占60%,教材教法及课程标准占40%);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采取专业测试的办法(专业测试实施细则另行制定),专业测试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8:00赶到余江一中(体育7:00)。
3、文化考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四)录取
1、根据文化考试(或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学科岗位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
2、排序原则:按文化考试(或专业测试)成绩依次排序,若文化考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若文化考试(或专业测试)成绩、教龄都相同,年龄大的优先。
3、考核:经组织考核合格后,按第六条的安置办法另行安排工作,服从分配且在另行安排工作中考核合格的,待实验初中城东分校建成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教师待遇及安置
被选调教师编制暂放原工作单位,待实验初中城东分校建成后,根据需要安排到城东分校任教,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办理调动手续时,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并按新聘职务兑现工资。实验初中城东分校建成前,被选调教师安置办法如下:
1、被选调教师若原学校缺编或该学科短缺的则安排在原学校任教;
2、选派部分教师外出培训学习;
3、安排部分选调教师到县实验初中跟岗学习;
4、安排到缺编或学科紧缺的农村中学支教;
5、选派到民办学校支教一年,其管理及待遇按《关于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暂行规定》(余教体发[2014]197号)文件执行。
被选调安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并由用人单位按绩效考核结果重新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有异议的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选调纪律
1、参加选调教师要依据本选调方案,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八、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701-5888620(县教体局)
0701-5881360(县人社局)
0701-5886205(县监察局)
原标题:关于余江县实验初中城东分校公开选调教师的实施方案
附件: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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