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执行,于2015年8月31日前到曲靖市第一中学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曲靖市一中和市教育局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2015年9月7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后办理加分手续,由市教育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加分人员加分分值及加分类型和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9月8日在规定网站公布。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日之内向曲靖市第一中学人事科提出书面查分申请,9月10日公布查分结果。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
1.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 9月 11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第一中学人事科
2.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要求,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否一致。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等招聘程序。
4.报考研究生岗位的人员按上述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5.面试人员在规定网站公布。
6.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贴资格复审表)。
(2)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由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含工作年限)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教师资格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贴资格复审表)。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还须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密封完好的本人学籍或人事档案。
7.不按时参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8.应聘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招聘专业门类中的专业一致,否则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专业名称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确认,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9.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必须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硕士研究生岗位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或调整岗位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曲靖市第一中学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
10.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学位)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面试
1.由曲靖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报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面试按1:2的比例进行,《曲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曲靖一中卓立学校教师面试方案》(以下简称面试方案)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硕士研究生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2.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可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除硕士研究生岗位外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面试人员或无人递补的不得进行等额面试。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曲靖市第一中学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
3.面试期间,报考人员及递补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教育局面试方案。
4.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曲靖市教育局面试方案。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公告。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