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重庆长江师范学院教师和医务人员招聘10人启事(3)
2015-09-06 10:54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长江师范学院网站查询。
拟聘用人选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单位等。
九、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与之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享受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学校和涪陵区高层次人才待遇。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就业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十、优惠待遇
类别 | 博士 |
待遇 | |
住房 | 学校提供两年共20000元的租房补贴。如购买商品房,学校按服务年限及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若户口落户涪陵,在涪陵服务3年,且在涪陵区购买商品房,涪陵区政府对不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按房款总额的2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
安家费 | 8-10万元 |
人才津贴 | 1100元/月 |
科研启动费 | 3—5万元 |
其他 | 每年可享受1次学术休假,学术休假可使用经费5000元专项经费。 |
注:①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的方式申报使用;②夫妻双方均属以上招聘对象,除住房只享受一方的标准外,其余待遇双方均可同时享受;③博士来校后基本服务期为8年。 |
十一、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3) 72791222,18696907358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408100
网址:http://www.yznu.cn/
E-mail:cjsyrc@163.com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有识之士加盟长江师范学院,加盟西部大开发和重庆市高等教育事业!
原标题:长江师范学院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和医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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