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应聘者,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对于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取一定方式进行测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以考察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4.笔试 成 绩的 计算 。综合 管理岗 、社会科 学 专技 岗、自然科 学专技 岗、 医 疗卫 生类笔试 成 绩为《综合 应用 能力》与《 职业 能 力 倾向测验》成绩 之和。
报考宁 夏专用通信 局岗位的考 生笔试 成绩为《综合应用 能力》、《职业能力 倾向测验》和《专业理论 知识测试》成绩之和。
5.笔试加分。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按照以下标准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5分;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同一名报考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6. 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笔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第3名笔试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对生源少或者专业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和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服务人员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7.报考者于笔试结束2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控制以上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结束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复审后要填写《2015年下半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一份。
5.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当地公示。
(五)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区直部门面试相对集中组织)。具体时间、地点提前一周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通过在其公共网站发布公告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并做好通知记录。
2.面试的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单位的实际和岗位的需要,可采用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其中招聘单位的考官不得超过3人。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面试,专业考官不得少于70%。面试方案须提前一周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实施。
3.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面试专业题分值不低于70%。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
宁夏专用通信局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50%+面试成绩×50%
5.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体检、考察人员.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