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集中体检
相关人员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片),体检表格在现场确认时发放。集中体检日期初定于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六、能力测试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参见浙教人〔2003〕224号文),“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外,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应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并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和考察”。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者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均须参加于11月上旬进行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的内容和形式主要包括撰写教案、试讲(上课)、面试等,详见附件2、3。
专业不对口的考生还需加考专业知识。
已参加“国考”并取得成绩合格证书的无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和考察。
七、咨询电话
海曙区教育局:87195724
海曙区教育局服务中心:8729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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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浙江宁波海曙区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华图教师考试网温馨提示:相关人员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片),体检表格在现场确认时发放。集中体检日期初定于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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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