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于2016年3月1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2.合格证明发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相应类别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具体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另行公告。
七、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已参加2015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⑴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⑵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⑶拔打电话重置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八、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参考,如有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宜
1.考生须知。⑴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⑶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⑷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⑸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⑹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2.政策咨询。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江西教育网 ”(www. jxedu.gov.cn)和“江西教师教育网”(www.jxjsjy.com)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有关政策问题咨询电话:0791-86765179、86765181、86765182(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原标题:江西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适用于通过国考笔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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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面试咨询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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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