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下半年上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织工作。现将2015年下半年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3:

  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回执资料)或社保卡或驾照或军官证或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学历证书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4.采集考生指纹。将指纹输入面试测评系统,用作考生面试签到身份确认。

  友情提示:

  1.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2.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三)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5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三、面试日期

  2015年下半年国考面试日期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科目及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学科。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其中,历史与社会、科学面试科目是2015年下半年起初级中学新增开考科目。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其中,通用技术面试科目是2015年下半年起高级中学新增开考科目。

  4.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二)面试大纲 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考生可在面试确认现场领取。

  五、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二)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成无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按照安排从面试题库系统试题组中任选其中一道试题,幼儿园学段面试考生为二选一道试题,计算机打印出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备课时间5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1 职业认识 职业认识 职业认识
2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3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4 交流沟通 言语表达 言语表达
5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6 了解幼儿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7 技能技巧 教学实施 教学实施
8 评价与反思 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

  七、面试结果查询

  2016年3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或关注微信订阅号“教师博雅”均可查询到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3月1--10日)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面试结果录入是否有误。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责任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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