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0 11:17:56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体检
按照录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同分数条件下,按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进入体检人选。若体检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聘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录用合格成绩应不低于60分)确定,报请县政府审定后,在永泰县教育网公示。
(七)录用
1、经体检、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按招聘计划幼儿园前后顺序从录用成绩高分到低分依名次予以聘用。
2、当录用人数少于15名时,先确保完成农村幼儿园的招聘计划数后,再根据城区幼儿园招聘计划数按比例重新确定相关幼儿园招聘名额,然后按新确定的招聘名额和招聘幼儿园的顺序从录用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名次予以聘用。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违约责任
1、应聘人员的报到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同时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合同登记。
2、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实行人事代理,代理费由用人单位缴交,并享受招聘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应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按期转正,否则即解除聘用合同。
4、违约责任:应聘人员在永泰县服务期至少五年以上,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应征入伍除外),按未满服务年限每年5000元赔付违约金。
5、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永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91-24872078
联系人:岳老师
福建省永泰县教育局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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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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