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8 09:14:24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内的。
(二)严肃考试纪律,严格招聘程序,切实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或发现徇私舞弊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均实行回避制度。
(三)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执行原来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留在实验学校工作,不合格回原学校。被实验学校聘用的教师按照印人劳职〔2000〕2号文件第七条“关于新调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处理问题”执行。
(四)实验学校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印江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聘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6226056
七、本方案由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22579
附件1:印江自治县实验学校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
附件2:印自治县实验学校专任教师招聘日程表
附件3:印江自治县实验学校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
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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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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