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lss.gov.cn/及学校人事处主页http://rsc.tjtc.edu.cn/index.asp “2015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
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职业大学;
《天津市职业大学2015年度招聘岗位情况表》
拟聘用人员应聘的岗位,可公开的个人基本情况,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结果等。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入接收手续。被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3年(含半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请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签订的聘用合同书继续履行聘任职责,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60585758,联系人:薛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纪检委):022-60585055,联系人:宋老师
原标题:天津市职业大学2015年事业岗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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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业大学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zip
天津市职业大学人事处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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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