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年秋季江苏徐州医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已经公示,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是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更多详情见下文!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注意:本科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只有在申请与师范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时方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需提供标有“师范”字样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证书。已取得教授或副教授职称人员申请免测需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具有高级职称授权的部属本科高校发放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博士学位专业教师申请免测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申请认定当年教学任务书(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注意:教学任务书应由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时教学任务书应仍在有效期内。高校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学人员须承担列入高校教学计划的临床理论课程教学工作。没有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报告会、讲座或培训班等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学工作条件。专职辅导员申请思想政治类教师资格,对教学工作量不作要求,但需由学工部门出具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10、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注意:申请人应在高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请在教师资格认定网站上下载统一表格“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申请人未复检的,不予认定。

  11、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的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2、以往取得过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凡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所在部门审核人进行审查验证。通过检验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部门印章,原件及时退回申请人。审核人在档案袋外部认定封面页的验核情况栏中打“√”,依规定免予提供材料的注“免”。

  六、网上报名及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选择确认点时一般应选择本人任教学校。

  2、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录信息、申请信息、个人简历等。

  1)“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如果系统中检索不到学校名可以自行添加;

  2)“工作单位”的学校名称应与学校公章字样一致,附属医院人员要写明医院所属高校(如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徐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其他医院写“徐州医学院附属XX医院”);

  3)“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

  4)“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5)“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起按照时间先后填写,必须填写到现阶段,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6)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上传时建议将像素设为114(宽)×156(高)。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注意:申请人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会对提交的信息进行检测,若符合要求,将给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表明申报信息已经提交成功。如果系统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须根据提示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直到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为止。

  4、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注意:建议完成注册后立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登录个人账号,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5、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6、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用PDF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打印出申请表后,申请人应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并在备注栏上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和证书号。

  注意:申请表应双面打印在一张A3纸上,请勿选择“在线打印”,导出的PDF文件由申请人保存至认定工作结束。打印出的申请表上不需贴照片。如填报内容有变动,应首先在系统中改动,再进行打印,确保打印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纸质申请表封面和第三页不得手填、涂改。

  7、“身体和健康状况”: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8、“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9、“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写测试等级后,还需写上“合格”;对符合免测条件者写上“符合免测条件”;

  10、“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测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联系人:汪琳琳 联系电话:83262042

  原标题: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徐州医学院人事处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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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mei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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