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通过审核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我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四、引进博士待遇
1.提供住房补贴(含安家费)20万元。上岗后发放一半,服务满三年考核合格后发放另一半。
2.提供科研启动费:
工科:“985工程”院校毕业的20万元、“211工程”院校毕业的15万元、其他院校毕业的10万元。
其他学科:“985工程”院校的毕业12万元、“211工程”院校毕业的9万元、其他院校毕业的6万元。
3.享受院内岗位津贴、特殊津贴。院内岗位津贴采取低职高聘,即具有副教授职称者享受教授岗位待遇,无职称者享受副教授岗位待遇。低职高聘的院内岗位津贴、特殊津贴享受期限为3年。
4.院内优先有偿安排过渡房一套。
5.对学术成果特别突出的特殊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相关待遇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协商解决。
五、引进博士的服务期和管理方式
1.引进博士(含本校在职培养博士)在我院的最低服务期为8年。
2.学院对引进博士实行合约管理,以签订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3.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安排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并切实做好招聘环节中的保密工作。
4.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参加应聘,必须主动提出并回避。
七、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纪检、人事、教务、科研等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组织考核、体检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晋中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逯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351-3985575 3985578
邮箱:jzxyrsc@163.com
原标题:晋中学院2015年招聘博士研究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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