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的申请人员,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其面试学科一致。
(二)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申请人务必要填写正确的常用电子邮箱,以备在遗忘登录密码时,通过电子邮箱找回密码)。
(三)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选择泉州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请选择所在县(区、市)教育局)。
(四)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教育局现场办理。
(六)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七)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八)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四、现场确认
我区现场确认地点: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咨询电话:0595-27726056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鉴定,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鉴定,社会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鉴定,此表不允许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更改认证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还应提供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确认点在现场确认后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并将《体检表》装入档案)。 (责任编辑:王珂凡)